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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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订学院机构及岗位编制核定与管理工作;制订并具体落实组织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健全日常管理工作规范。

二、负责学院教师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全院干部培养、考察、选拔、任用、考核工作;教职工岗位招聘、考核、奖惩、调配、离职、退休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制订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人才规划制订,制订切合学院实际的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加强各类引进人才的评聘和培养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视教师发展及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开展,制订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新进教职工的岗前培训、进修培训;做好青年教师导师制、“双师”型教师的选拔和培养;做好教师出国(境)进修管理工作;落实学科带头人、青蓝工程、教学名师等人才的选拔、培养、考核工作;加强对外籍教师、兼职教授等人才的聘任和管理。

四、制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条件、职员制管理规定等,科学合理地调整各系列人员的职称职务比例结构,实行岗位分级、岗位聘任管理。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职员制等评审聘任工作;组织教师资格证认定报批工作和各类涉及组织人事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

五、做好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的管理与发放,制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根据职务、职称、奖惩、考核等次的变化,做好工资晋升和各类补贴核定发放工作。分级分类对岗位进行合同管理,核定各系科(部门)教职工岗位数,完善聘用和考核程序。做好各类聘用人员社会保险的办理、核算、年检工作。熟悉劳动保障和工资福利政策,协助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的处理。做好每月的工资统计报表工作。

六、做好日常考勤管理、教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各类人事信息采集、文书档案归档、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移交等工作。

七、做好组织人事处网页、人事信息系统的维护、信息更新等工作。 

八、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 更新时间

    2019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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