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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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和教职工合同期满考核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根据学院的工作安排,现对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和教职工合同期满进行考核,请各系科、各部门组织好本单位试用(合同)期满的考核工作(可以同年度考核同时进行),客观公正评价教职工在试用(合同)期内师德师风表现、教学管理水平、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现就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20年度新进的教职工,试用期满者;

2.本轮合同期满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和要求

1、以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为主要内容。具体为:

(1)德: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政治表现、思想作风,为人师表、职业道德及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活动和公益活动的情况。

(2)能:主要考核教职工的专业知识、教学管理能力、业务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3)勤: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态度、劳动纪律、团结协作、群体意识、勤奋敬业等情况。

(4)绩:主要考核教职工完成本职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及业绩贡献等。

2、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合格:

(1)工作作风散漫、纪律松弛,严重违反学院规章制度,或有严重失德失职行为,或发生教学事故等,且造成较坏影响的。

(2)缺乏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因主观原因未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岗位目标责任要求;无正当理由拒绝组织合理安排,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连续脱岗1天以上。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

(5)具有其他不得评为合格情况的。

三、考核办法及程序

1、个人总结:考核对象在述职的基础上填写教职工试用(合同)期满考核表(附件1)。

2、单位评议:系科或部门根据考核对象工作情况对其进行评议,提出考核意见。专业教师由系(部)主任负责实施,辅导员由学工办主任或部门负责人负责实施,行政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实施。

3、各单位做好对考核对象试用(合同)期满的民意测评工作,并将民意测评结果填入教职工试用(合同)期满考核表中,同时提供一份由计票,唱票和监票人共同在民意测评汇总表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交人事处备案。

4、审核和鉴定:由组织人事处结合各层面的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和汇总,拟定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并将拟定的考核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审议,根据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决议,对考核对象进行试用(合同)期鉴定。

四、考核管理

考核表将存入教职工个人人事档案,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教职工工作业绩、续聘或者解聘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合格者,方可继续留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则终止劳动合同。

五、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2020年12月29日

考核工作布署。

2020年12月30

-2021年1月8日

考核对象进行工作总结,在系科和部门进行述职,系科(部门)组织民意测评和考核。

2020年1月9日

-1月15日

各系科(部门)上报考核表(正反打印)和民意测评汇总表。

2020年1月16日

-1月18日

学院审议、鉴定、归档。

 

联系人:唐邢晓雪、石中花     联系电话:0511-88150084

特此通知。

 

附件1: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教职工试用(合同)期满考核表

附件2:试用(合同)期满民意测评表

附件3:试用(合同)期满考核人员名单

附件4:试用(合同)期满民意测评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关于做好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和教职工合同期满考核的通知



  • 更新时间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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