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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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评审工作分会:

根据学院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安排,现就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分会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分会成员组成

二级教学单位(部门)评审工作分会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重要组织。各单位评审工作分会,以之前报送的成员名单为准。

二、高级职务推荐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评审工作分会须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要求,在对申报人员基本评审条件审查、教学科研成果公开展示、民意测评、结合同行专家鉴定意见和教学科研审核结果等,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二)具体要求

1.关于推荐

各评审工作分会根据资格条件向学院学科组评审推荐申报各系列高级职务人员。

2.关于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要求

代表作外校同行专家鉴定意见是评审工作分会评审推荐的重要依据。

正常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同行专家鉴定结论如出现两个“未达到”、或一个“未达到”和两个“基本达到”、或三个“基本达到”的;破格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鉴定结论如出现两个“基本达到”、或一个“未达到”和一个“基本达到”的,评审工作分会不得向学院学科评议组推荐评审。正常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同行专家鉴定结论如出现一个“未达到”和一个“基本达到”、或全部为“基本达到”的;破格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鉴定结论如出现一个“未达到”或一个“基本达到”的,分会不得向学院学科评议组推荐评审。

3.关于职称资格条件的评审,参见《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标准(试行)》。

4.关于组织民意测评和无记名投票票数要求

民意测评由二级教学单位(部门)组织,参加民意测评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二级教学单位(部门)人数的 50%。测评工作应通过听取申报者本人汇报、考察其工作业绩等,对申报人做出客观、全面的评价。民意测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档,申报人员优良率在80%以上的,方可向学院学科评议组推荐。

5.关于分会推荐要求

各单位评审工作分会参照同行专家鉴定意见,结合民意测评情况,对申报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评价意见,并按照学院规定的资格条件,推荐符合要求的人员。经无记名投票,赞成票数超过出席会议专家人数 1/2(不含)的,方可向学院学科组推荐评审。

6.关于推荐人员公示要求

评审工作分须对推荐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方式结合系科(部门)的实际,通过合适的方式传达给本单位人员,确保应知尽知。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应及时告知本人。对经审查并证实为有意造假的,取消申报人当年度的申报资格,并按《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南师中北院委字〔2018〕10号)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中级职务推荐工作要求

各系列中级职务,由各评审工作分会依据《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标准(试行)》组织民意测评,民主测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档,申报人员优良率必须在80%以上。分会对申报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照学院规定的资格条件组织评审推荐和单位公示(公示要求同高级职务申报人员),经无记名投票,赞成票数超过出席会议专家人数 1/2(不含)的,方可向学院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推荐。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个人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一人一袋)

(1)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登录OA系统进入职称评审界面,下载并打印《中北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按照对应系列、级别填写(附件2)。具体要求见附件内的填写说明(附件1或附件2)。

(2)面试答辩表(原件),申报副高级及其以上的人员须提供。

(3)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进修证明材料、获奖或荣誉证书、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等(均为复印件)。

(4)任现职以来代表性论文论著(原件,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报送材料不超过10种,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报送材料不超过8种)。

2.电子材料

电子版《评审表》(高级)或《申报表》(中级),发至各评审分会指定邮箱,由各评审分会集中打包后统一发送组织人事处。

(二)分会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

(1)分会推荐的高、中级职务申报人员《中北学院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附件3)。

(2)分会推荐的各系列职称申报人员《中北学院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高、中级职务申报人员其他业绩情况汇总表》(不要与之前填报的科研教学材料重复,如有业绩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汇总表加盖公章,附件4)。

(3)中北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表(A3打印,加盖公章,附件5)。

(4)个人申报的纸质材料。

2.电子材料

(1)《中北学院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中北学院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高、中级职务申报人员其他业绩情况汇总表》(附件4);《中北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附件5)。

(2)分会推荐人员《评审表》或《申报表》。

请各评审分会按照相关要求于近期组织召开评审推荐工作,并于6月28日(周日)下午4点前将所有推荐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处(丹阳校区正德楼339室);电子材料请以评审分会为单位并以“**评审分会”命名,打包发至:271453192@qq.com。

联系人:唐老师、石老师,联系电话:0511-88150084。

请及时登录OA下载附件,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20年6月18日         

附件:

1、中北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要求及评审申报表填写说明

2、中北学院2020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材料要求、填表说明

3、中北学院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所有系列高、中级填写)

4中北学院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高、中级职务申报人员其他业绩情况汇总表

5中北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表


  • 更新时间

    2020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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