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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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做好居家自我隔离期间体温测量记录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为全面落实省市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要求各地各校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根据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全体教职工居家自我隔离期间做好个人体温测量工作通知如下。

1.每位教职工自2020年2月12日起至开学,每天居家自测体温不低于2次,每次测量间隔不低于6小时,并填写《中北学院教职工居家自我隔离期间体温测量记录表》(见附件);开学返校时打印1份,本人签字确认后交学院备案备查。

2.记录表中所填数据应为本人居家自我隔离期间体温测量真实记录,不得虚报瞒报。

3.如出现发烧(腋下体温≥37.3℃)、咳嗽等可疑症状,务必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就诊,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系和部门。

4.没有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居家自我隔离和体温测量导致开学后个人无法正常上岗的,一律按照旷工处理;因虚报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疫情防控教职工工作组

2020年2月10日          

 

中北学院教职工居家自我隔离期间体温测量记录表




  • 更新时间

    2020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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