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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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省教育厅《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系科、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全省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省教育厅发布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苏教规〔2019〕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和程序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和基本底线,是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塑造教师美好形象的重要举措。为学习贯彻好《实施细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员学习。请各系科(部门)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方式将《实施细则》及时发送至每位教职工,努力做到文件学习的全覆盖、无死角。

二、学习要求。深入学习,加强文件解读,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做到人人应知应做,人人必知必做,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以德立身、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三、总结上报。各系科(部门)于10月30日前将学习情况总结(包括未学习人员名单及原因)、图片资料等,经系科(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组织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唐邢晓雪  

联系电话:0511-88150084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北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91015日   



  • 更新时间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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