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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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系科(部门):

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为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结合我院工作安排,现就2019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但不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文件中要求的普通话条件的教师(高校教师资格限专任教师及辅导员申报)。新进人员也可参加此次普通话培训测试,以备后期申报教师资格。已具备符合要求的普通话证书者不需重复参加测试。 

二、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要求条件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及以上水平(申请人在非曾工作、生活、学习所在地取得的普通话合格证书不予认可)。

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语音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须达到一级水平。

50周岁以上(含)的申请人员,暂不做要求。

三、时间、地点安排

初定于9月9-10日(周一、周二)晚18:00-20:00培训,9月11日(周三)下午14:00测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本条内容更新)

四、系科(部门)报送材料

1.《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培训报名汇总表》纸质版(需系科签字盖章)及电子版。

2.相关费用。培训费由南京师范大学承担,测试费个人承担,每人200元(现金)。

3.申报人员电子版彩色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

照片要求:

(1)照片的文件格式必须为jpg格式;

(2)照片比例必须为390*567像素(宽*高);

(3)照片的文件大小必须小于200k;

(4)照片的背景色为蓝色、白色;

请各系科(单位)于9月3日(周二)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正德楼339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511-88150084

电子版报送邮箱:271453192@qq.com.

 

 

 

          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培训报名汇总表

 

中北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9年9月2日



  • 更新时间

    2019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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