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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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统计及高级职务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专业技术评价标准(试行)》(附件5)、《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实施办法》(附件6)、和中北学院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7),现就2019年度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统计及高级职务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申报高、中级职务人员统计和申报要求

1. 为保证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凡2019年上半年度拟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请统一填写《中北学院2019年度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统计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统计表》)。

2. 未达到相应评审资格条件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提前申报和送审, 2019年不拟申报评审的人员,不得提前在今年进行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通过同行专家鉴定的人员,当年不得主动要求退出评审。

二、申报高级职务人员代表作送审

所有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均须将论文(论著)等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包括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申报人员。申报中级职务人员无须报送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

三、代表作论文(论著)送审要求

1. 报送的论文(论著)代表作,须是任现职以来至2018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科研成果。凡非第一作者、独立作者、第一通讯作者的论文(论著),或发表在增刊、内刊、专集、特刊、论文集上的论文及科研项目、报纸文章等,均不得作为代表作报送同行专家鉴定。

2. 论文(论著)等代表作送审由学院统一组织。

四、材料报送要求

1. 今年报送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的所有系列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均须填写《2019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9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3,以下简称《意见表》)。

《一览表》须用A4纸张正反面打印,单独装订。填写表格时请不要对表格进行调整(某项如不够填写,请单独另行加页或者缩小该项填写内容的字体);申报人应确保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其它注意事项见《一览表》中的“填表说明”。

《意见表》须用A4纸张打印,单独装订。其第一、二页须正反面打印成一页,并确保《意见表》的第三页(即“五、鉴定专家签名页”)为可单独取下的单张页。“申报人姓名”至“申报职务”的八个自然信息、“送审代表作题目”以及第三页“五、鉴定专家签名页 ”的“申报人姓名”、“系科(部门)”、“申报职务”、“送审代表作题目”部分,由申报人填写,请勿漏填。

2. 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需提供三篇(部)代表作,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须提供两篇(部)代表作进行送审;送审代表作原则上不再返还。

代表作除专(译)著需提供原件外,其它论文一律提供复印件。复印内容包括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及版权页(理、工科论文可提供数据库下载的PDF打印版)。《一览表》、《意见表》中申报人填写的代表作题目务必与提供给同行专家鉴定的代表作一致各系科对照原件进行审核、签字,并在送审代表作复印件上加盖系科公章。各部门申报人员的材料统一由组织人事处进行审核、签字、盖章。

3. 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需报送五位同行专家做代表作鉴定;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需报送三位同行专家做代表作鉴定。

4. 送审材料须用大信封(各系科根据申报人数到组织人事处统一领取)整理装袋,申报正高职务人员需报送鉴定材料一式五套,申报副高职务人员需报送鉴定材料一式三套,每个信封装入一套鉴定材料。申报正高职务的一套鉴定材料为一份正反打印且单独装订的《一览表》、一份单独装订的《意见表》和三篇(部)代表作复印件;申报副高职务的一套鉴定材料为一份正反打印且单独装订的《一览表》、一份单独装订的《意见表》和两篇(部)代表作复印件。代表作复印件可装订成册,但注意勿将代表作与《一览表》、《意见表》装成一册。分装的信封需统一粘贴封面,即《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9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封面》(附件4),封面上方为信封开口方向。整理装袋的大信封勿用胶水等封口,保证封口可以打开。

5. 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材料,请各系科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上报。

6.(1)各系科申报人员纸质材料请以系科为单位统一报送,部门申报人员纸质材料请直接交至组织人事处。

(2)各系科申报人员的电子版《一览表》、《意见表》和封面放入以申报人员姓名命名的文件夹,连同各系科的《统计表》由各系统一发送至邮箱:271453192@qq.com。各部门申报人员的电子版由个人发送至邮箱:271453192@qq.com

请于5月8日(周三)下午下班前将送审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处(丹阳校区正德楼339室),逾期不补。

五、评审费用

1.评审费用包括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费及院内评审费。

2.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每人需缴纳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费及院内评审费合计2500元;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每人需缴纳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费及院内评审费合计1500元;申报中级职务人员,每人需缴纳校内评审费300元;具有博士学位,直接认定中级的申报人员不需缴纳费用。

3.请于5月9日-5月10日将评审费用交至财务结算大厅(丹阳校区正德楼226室),逾期不补。

 

联系人:唐邢晓雪、石中花      联系电话:025-88150084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19年4月30日           



  • 更新时间

    2019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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